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:
为贯彻落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《关于推行网上缴存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通知》(沪公积金【2012】37号)的精神,建行已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推广新缴存方式,现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情况,在目前柜面缴存方式之外,选择适合本单位方便操作的新缴存方式。一是建行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,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网络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业务。二是单位委托建行代扣代缴方式,单位在签约委托后,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由建行自动按时扣划。
单位选择新缴存方式以自愿为主,建行继续保留现有的柜面缴存方式不变。
2、为鼓励单位选择使用新的缴存方式,自实施新缴存方式开始到今后日常使用,建行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即在建行开设结算账户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,免费开通建行企业网银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;委托建行代扣代缴的,免收手续费。
各单位要了解新缴存方式的具体细节情况,可咨询建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。在实施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致电95533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
2012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