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我行按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“乾元五号”2011年第1期艺术品投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(以下称本产品,包括优先级产品编号SH082011001036M01、次级产品编号SH082011002036M01)说明书中相关信息披露的约定,现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披露如下。
1. 本产品于2011年8月12日正式成立,并于2011年底前完成了艺术品的投资和入库保管工作。从本产品成立日至本报告日,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、勤勉尽责、谨慎管理,忠实履行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项目相关合同文件的规定。定期对艺术品保管仓库进行温、湿度检查;对入库艺术品进行定期开箱查验。
2. 所有投资的艺术品都已向保险公司按信托年度投保了全额的保险;并定期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产品所对应的资产状况提供专项审查。
3. 定期对本产品相关的艺术品市场动态、产业现状和各方情况进行汇总,并根据变化,相应调整策略。
4. 本产品所投资的艺术品已经开始逐步变现。
本报告期内,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。
本公告内容不会导致本产品说明书中所涉及到的风险有所减少。以上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
2013年12月30日